为努力提高机构编制工作水平,积极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效益,南漳县编办从三个方面入手,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。
一是加强学习,提高意识。对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湖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》等法规政策,组织专题学习,传达贯彻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,让公开理念、开放意识深入人心,让信息公开成为全办上下的自觉行动。
二是强化责任,全面公开。按照“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的要求,除涉及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,一律向社会公开,并积极引导各单位将其机构编制信息向社会公开,努力扩大信息公开范围。
三是统筹谋划,分步实施。将信息公开与档案管理同步实施、同步推进。对日常工作形成的文件、文字资料、业务信息等,定期梳理、分类归档、建立目录,符合信息公开规定的,经分管领导、主要领导审核把关后,在县编办网站、信息公开栏集中公开。(赵林轩)